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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开展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工作

时间: 2016-03-03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从2016年起开展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工作。
    监测对象覆盖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省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三片,每片各选一个市,每市再按照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选择不同的监测点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教室环境卫生、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访谈、现场观察和测量等方法获得监测数据,并填写统一的调查表格,录入统一的数据库。
    该项工作由国家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组织、领导。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组织工作,协调落实经费,制定计划、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组织实施;市(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中心具体负责对各地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全国技术方案、开展全国性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分析及完成监测报告。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组织制定了2016年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先后召开三次研讨会进行讨论研究。2015年12月,在湖南湘潭召开的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研讨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贺青华副局长指出开展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工作是推进“中国健康”建设和十三五学校卫生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转变观念,迎难而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责,落实政府、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面的责任。要将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认真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和调查表,开拓思路,齐心协力,让学校卫生工作在十三五期间有一个大的起色。
    此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国家疾控机构正式开始重新介入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对推进学校卫生整体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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