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是监督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计划生育监督科从签订目标责任开始,便积极投入此项工作。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首次修改,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面临新的形势。
3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依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随后下发了我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近期我省将开展计生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步骤安排如下:
1、自查和清理阶段(3月-5月中旬)。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5月20日前将自查清理情况报告和督查统计表报省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监督科。
2、指导和抽查阶段(5月底)。自查清理阶段结束后,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总结通报阶段(6月上旬)。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对专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全系统通报。
全科同志将全力以赴投入到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