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新闻信息
  4. 卫监要闻
  5. 详情

我所印发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辐射危害告知温馨提示

时间: 2016-06-27 |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的教育成果,我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广泛开展为基层办实事活动。针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辐射危害告知要求未落实、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不规范等问题,放射卫生监督科在充分征求基层监督人员建议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单位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印制了3000多张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6000多套辐射危害告知牌,无偿发放给全省放射诊疗机构。
    在放射诊疗过程中,做好对受检者的防护既是放射医护人员的义务,又是广大患者的权利,放射诊疗场所张贴规范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辐射危害告知能有效的提醒医生,谨慎开展孕妇等特殊人群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好受检者的防护,确保患者、公众和工作人员自身的健康、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