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新闻信息
  4. 卫监要闻
  5. 详情

国家卫生计生委圆满完成对我省《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时间: 2016-07-15 |来源:

    2016年7月11日~14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段冬梅副局长为组长的督导检查组一行6人,对我省《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在听取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省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陕西省卫生监督所、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宝鸡市卫生监督所和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宝鸡市疾控中心、陕西高科辐射防护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认为,陕西省高度重视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督导检查文件下发后,陕西省按照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两部分进行分解细化,下发文件予以落实,组织管理上是得力的。几年来,在省卫生计生委的重视下,无论是职业病防治还是放射诊疗监管工作都得到明显提升,全省放射诊疗许可率、放射工作人员体检、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率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在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中有三点尤为突出:一是省卫生监督所积极利用省内媒体,在“陕西日报”、“西安晚报”、“华商报”和“三秦都市报”等媒体上宣传放射诊疗防护方面的知识,增强了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防护意识;二是省卫生监督所在自身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统一印制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辐射危害告知温馨提示牌,免费发放到全省放射诊疗机构,为规范医院放射诊疗行为起到积极作用;三是针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过度放射诊疗的行为和对患者防护不到位的问题,省上专门下发文件,规定医院要定期对临床医生提出的X线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对X线检查阳性率低于80%的医生提出警告的措施很有创意。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检查组要求我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增强各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不断提高职业病诊断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大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督执法人员能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