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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监督所调研督查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时间: 2016-10-28 |来源:

    10月25-26日,省所药品“三统一”督查室会同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西安市卫计委药政处相关人员对西安市户县、阎良两地共计5家基层卫生机构、6家配送企业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此次调研工作,督查室人员深入门诊药房、库房随机抽取药品77个品规,通过数据平台进行逐一核对,并采取实地调研、座谈和查阅药品采购随货同行单、验收入库相关票据、财务结算、凭证等相关资料;收集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结算、网采平台运行、配送模式改变后易出现的问题等环节第一线的资料。

    对发现的医疗机构处方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未经平台备案的药品、某配送公司更改医院单据,配送未经平台备案药品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两家单位立即整改,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调研中省卫计委药政处吴丰产副调研员指出:一坚持“三统一”政策不动摇,要增强“三统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三统一”工作规范开展,服务好基层医疗机构;二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培训,加强药品使用管理,防止违规行为;三强化综合监管,规范网络平台的应用,四要提高药品配送质量,落实7号文关于规范药款结算的要求。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调研中提出的要求表示: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 宣传到位、执行到位、监管到位、整改到位和“三个规范”规范行为、规范配送、规范程序。调研组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结算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给予充分的肯定,出现的问题和漏洞从政策面给予指导,好的做法和建议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为今后政策体系完善明确了思路。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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