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权益,进一步加强我省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监督抽检计划(陕卫办监督函[2016]125号)文件精神,我省从今年4月11日至5月19日对省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共44 家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样,随后对抽取的47种产品进行了标签审核及确认,将共计37种样品送达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近日,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了产品检验报告,我所按照要求汇总上报陕西省卫计委。
今年重点抽检产品为湿巾、卫生湿巾、抗(抑)菌制剂、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及手消毒剂等产品。在本次监督抽检中,卫生监督人员发现诸多问题,例如药店经营的消毒产品,有些属于厂家直接送货上门,而大多数经营单位都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其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有效卫生许可证等资料;个别抗(抑)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上标注禁止标注的内容,存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均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停止销售违规产品。同时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单位进行了罚款处理。
通过年度卫生监督抽检,进一步规范我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意识,消除了潜在危害隐患,保障了公众健康权益,起到了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