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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省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完成

时间: 2016-11-17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儿童及青少年群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121号)文件要求,我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16年3月至10月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了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和中小学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据统计,我省2016年共抽检各级各类学校4299所,高校111所,中小学校4188所(其中城区学校1107,镇区1556所,乡村学校1525所)。为保证监督抽检取得实效,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及时提出卫生监督意见,共出具监督意见书4000余份,指导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卫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1624所教学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传染病防控措施不落实、饮用水监督监测不合格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督促学校整改落实,对4所经警告仍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此外,对2273家中小学进行了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通过综合监督评价,量化细化了学校管理人员的卫生工作职责,也为进一步监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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