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认真履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明确的学校卫生监督职责,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2017年度国家及我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一月一专题”活动安排,我所起草拟定了2017年全省护苗行动实施方案,旨在促使我省中小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和疫情报告人员,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规范晨检等有关工作记录。经过积极协调,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护苗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卫监督发〔2017〕75号)。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明确了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及工作记录的目录和具体要求,制作了工作记录模板,在全省学校卫生监督员培训班上进行了培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记录,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人员。秋季开学后,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护苗行动专项督查的函》(陕卫办监督函〔2017〕762号),我科抽调人员,对延安、咸阳、安康、汉中、铜川等市及部分县(区)护苗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对30余所中小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我省各地均开展了中小学校护苗行动,且取得初步成效。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健全了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完善了晨检等工作记录,传染病防控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护苗行动,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