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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顺利完成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时间: 2018-12-18 |来源: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8〕139号)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标准开展了全省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抽查工作包括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许可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性伤害事件预防处置情况及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目前我省共有放射诊疗机构1746家,此次国家随机监督抽查342家,占全省19.59%。截止到2018年11月15日,除13家任务关闭外,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顺利完成329家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任务,监督完成率97.37%。办案22件,案件完结率100%,罚款金额4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不但能够现场留下监督意见书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还能做到 “回头看”,核实整改落实情况。目前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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