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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4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时间: 2018-12-26 |来源:

上周,秦风网通报:1人接受党纪政务处分;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2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4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人接受党纪政务处分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原党组书记、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咸阳市通报11起


1.秦都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芮文涛、副大队长尹锋,接受执行案件当事人宴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四中队副中队长任军强,收取监管服务对象两条香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功县商务办原主任李登泰,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款为自己租房、购买家具家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乾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云中,在任供销联社党委书记、主任期间,违规向班子成员及干部发放下乡补助、值班费、通讯费补贴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泾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杨鹏举,违规给教职工发放值班费、加班费、看护学生津贴、优质课奖金、绩效考核津贴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三原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张志明,在任司法局副局长期间,与该局签订协议,以3万元的价格个人使用警务车辆。张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警务车辆已收回。


7.永寿县豆家卫生院院长周新龙,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烟酒、饮料等用于招待检查和个人使用,受到记过处分。


8.彬州市义门镇卫生院院长杨军民,违规给职工发放伙食补助、报销通讯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旬邑县马栏九年制寄宿学校副督学吕金海,在任郑家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以办公用品发票冲抵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淳化县工业品外贸公司经理谢宗富,违规发放签到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1.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副主任王永宏,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功县通报3起


1、武功县民政局原副局长张封伦违规发放值班费的问题。2015年武功县民政局违规发放值班费29760元,时任该局副局长的张封伦分管财务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15日,张封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功县农林局能源办司机张念先公车私用的问题。2018年4月10日,武功县农林局能源办司机张念先,借下乡返回之机,将本单位两名女同事送回家,后将公车放回本单位大院,张念先公车私用。2018年6月15日,张念先受到警告处分。


3、武功县普集街道办南仁社区上寨村党支部书记杨鹏涛公务接待中提供烟酒的问题。2013年至2017年,武功县普集街道办南仁社区上寨村党支部书记杨鹏涛在公务接待中提供烟酒,花费共计8970元。2018年7月17日,杨鹏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咸阳市通报15起


1.兴平市店张街道店张村原村委会主任豆晓望违规收费问题。2010年至2015年,豆晓望在为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先后收取4户危房改造户8000元,用于该村修路及环境卫生治理。豆晓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武功县普集街道办西高寨村党员王培峰将财政供养人员列为危房改造补助户问题。2015年10月,王培峰将财政供养人员陈某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致使该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金1万元。王培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乾县灵源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巨俭用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等问题。2004年初,巨俭用在任五星村委会主任期间,伪造虚假信息协助外地人员办理乾县户籍,并为其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造成国家低保金损失13670.8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提供虚假申报资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9400元用于自己的家庭消费及个人生活开支。巨俭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乾县临平镇政府干部杜水利索取、收受群众财物问题。2015年,杜水利在负责石牛社区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收受村民两条香烟,为其申请危房改造提供帮助。2015年3月,在审核、上报危房改造户申请过程中,向1户村民索要1000元用于个人支出。杜水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5.礼泉县赵镇瑶台村村委会党支部委员、副主任王少军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7月,王少军在落实免费为贫困户办理“互联网+信息化”精准扶贫合作协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亲属领取光网设备两套、4G手机两部。王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设备、手机已退给贫困户。


6.泾阳县三渠镇汉堤村党支部副书记车景桥克扣贫困户补助问题。车景桥在2016年度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到户工作中,将2户贫困户4800元补贴拨至本人粮补卡,未兑付给贫困户。车景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扶贫资金已退还。


7.三原县陂西镇大华村村委会副主任张百龙向群众索要费用问题。2012年1月16日,张百龙以在办理危房补助款过程中有花费为由,向领取补助款的1户群众索要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张百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8.永寿县常宁镇房家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房文敏、副会长房大伟挪用互助资金问题。2013年3月,房文敏与房大伟共同挪用房家村互助资金协会13.8万元用于经营猪场,被检察院立案查处。房文敏、房大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9.彬州市新民镇赵寨村党支部委员程战海骗取贫困户资格问题。2017年4月,程战海隐瞒女儿为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将其虚报为学生,骗取到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程战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贫困户资格已取消。


10.彬州市新民镇王前村文书郑吊娃违规给自己办理低保问题。2015年6月,郑吊娃在明知村干部不能享受低保政策的情况下,仍将自己上报为低保户并享受2015年6月至12月国家低保保金共计3600元。郑吊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金已追缴。


11.长武县昭仁街道浅水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锋贪污集体资金等问题。2010年底至2011年,王锋采取收入不入账手段,将7.78万元集体资金中的5.15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剩余2.63万元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10年,在实施“三告别”项目中,违规收取21户群众2.1万元“庄基费”,用于村务支出。王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旬邑县太村镇东堡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战民贪污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李战民虚列干部花名册,套取村干部工资27603元,用于村上支出;在2011年已经享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的情况下,2013年在妻子名下再次套取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35万元。李战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旬邑县清塬镇曲家湾村村委会主任李爱民虚报冒领救济款问题。2017年,李爱民在曲家湾村重点救助对象救济名单中,私自增加其妻子和儿子,共套取救济款2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李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14.旬邑县职田镇景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景超锋虚报挪用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款问题。2013年,景超锋在16户群众未实施移民搬迁建房的情况下,虚报冒领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款28.2万元,其中23.22万元用于支付村上道路硬化费用,其余4.98万元用于村上其他支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景超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5.淳化县方里镇强村党支部书记张耀宗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6月20日,张耀宗未经村三委会研究,将其弟媳上报为本村贫困户特设公益性岗位保洁员,且上报审批表中审核意见均由本人代签,会议记录为后期补写,属违规上报。张耀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弟媳保洁员资格已取消。


太白县通报3起


1.鹦鸽镇梁家山村委会违规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梁家山村委会在组织实施该村砂石路和人蓄饮水工程扶贫项目中,通过虚构工程建设资料、压缩工程费用等方式,违规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共计22.24万元,全部用于村务支出。2018年6月,时任村委会主任刘纪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刘江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靖口镇散军塬村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3年,靖口镇散军塬村委会向该村农户组织发放免费核桃树苗期间,违规收取费用共计13112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等。2018年11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铁芳军受到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主任孙常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王家堎镇中明村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未招标问题。2017年,中明村委会在组织实施中药材种植脱贫产业项目期间,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擅自动工建设。2018年9月,时任中明村委会主任王海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英杰、村报账员高翔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泉县通报5起


1.云雾山镇干部康华明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问题。2016年,康华明在云雾山镇扶贫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资料,以其母周某琴的名义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康华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


2.后柳镇干部戈易刚开展扶贫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后柳镇干部戈易刚在担任牛石川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副队长期间,负责对该村2017年度贫困户蚕桑产业奖补进行复查验收。在没有实地核查的情况下,戈易刚代填代签了该村《2017年度贫困户桑苗转移到非贫困户核查表》并上报,致使该村桑苗复查与各户领取情况严重不符。戈易刚受到警告处分。


3.城关镇珍珠河村党支部书记许国栋脱贫攻坚期间擅离职守问题。2018年,许国栋在担任珍珠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离岗,又以能力不足为由,拒不参加贫困户产业发展规划等会议,造成不良影响。许国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池河镇良田村监委会原主任蔡明峰超范围使用互助资金问题。2017年,蔡明峰在担任良田村监委会主任期间,擅自用该村互助资金协会钱款抵扣村委会的5000元接待欠款。蔡明峰受到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6个月处理。


5.喜河镇福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徐存友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8年,徐存友在担任福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支付黄花菜产业费用之机,将村上日常零星开支1540元一并核销。徐存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宝鸡市通报4起


1.高新区八鱼镇姬家殿村原村主任茹利军、宝鸡市宝龙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会军强行阻工、强揽工程问题。2017年6月,茹利军授意刘会军等人组织40余名村民前往某项目土方工程工地,采取堵门静坐、悬挂横幅,驾驶工程车辆、机械封堵工地大门等方式阻拦施工,逼迫施工方同意使用刘会军公司车辆、机械施工,并向姬家殿村委会支付40万元的“分红补偿款”。2018年8月,茹利军、刘会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陇县城关镇堡子身村党支部书记杨恒泰非法采砂问题。2013年至2017年,杨恒泰在未取得国家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办砂厂,在县水利局多次下达处罚决定书和限期清除通知书后,杨恒泰依然置若罔闻、非法采砂。2018年9月,杨恒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砂厂被依法关闭。


3.眉县常兴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朱军安指使恶势力殴打村民问题。2018年8月4日,朱军安因宅基地划分问题与村民樊某母亲发生矛盾,随后指使社会恶势力田某等赴樊某家中对其进行殴打至伤。经查,朱军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朱军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扶风县绛帐镇西渠村党员孙亚熊破坏基层换届选举问题。2018年3月24日,孙亚熊在绛帐镇人民政府门口等三处张贴带有捏造事实、人身攻击等标语的大字报,诽谤村组干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孙亚熊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麟游县通报6起


1.麟游县常丰镇庙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毋宗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毋宗奎在负责保管县水利局配发的人蓄饮水工程物资过程中,将30多根、合计120多米的水管擅自用于自家日常生活,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18年7月29日,常丰镇党委给予毋宗奎党内警告处分。


2.麟游县常丰镇武申村党支部书记王文生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王文生在村集体资金收支管理方面未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对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4420元未入账,并将其中4127元直接用于村上的办公用品等日常支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18年7月29日,常丰镇党委给予王文生党内警告处分。


3.麟游县常丰镇庙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家林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李家林在担任庙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对庙湾村东月塬组庞某某等4户群众因场界发生纠纷的问题进行调解时处置不当,导致矛盾升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构成违反群众纪律行为。2018年9月25日,常丰镇党委给予李家林党内警告处分。


4.麟游县九成宫镇桑树塬村西庄组组长巩满红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巩满红在担任西庄组组长期间,私自将306省道改建工程征用西庄组耕地补偿费48670.6元集体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对集体资金未记账、坐收坐支,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2018年9月25日,九成宫镇党委给予巩满红党内警告处分。


5.麟游县九成宫镇澄铭窑村澄铭窑组组长马文义履职不力问题。马文义在担任澄铭窑组组长,兼任村大气污染防治三级网格员期间,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监管不力,导致2018年3月29日,村民王某某焚烧秸秆时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恶劣影响,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行为。2018年9月25日,九成宫镇党委给予马文义党内警告处分。


6.麟游县九成宫镇桑树塬村东庄组组长张占怀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张占怀在担任东庄组组长期间,私自将306省道改建工程征用东庄组耕地补偿费33520元集体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对集体资金未记账、坐收坐支,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2018年9月25日,九成宫镇党委给予张占怀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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