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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督导工作

时间: 2019-03-20 |来源: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市监〔2019〕37号)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陕卫中医函〔2019〕57号)精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省卫生计生监督中心于3月11日起,在全省开展 “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督导工作。
    3月12日到15日,中心杨盈周主任、王兴武科长、薛建峰科长等5人,分别对安康市和榆林市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在听取了市、县两级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整体进展及具体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行动工作方案、相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后,对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和榆林市高新区、神木市的“百日行动”工作进行了深入检查、暗访。
    在安康市督导组共检查直营店、养生馆、体验店和市民广场等各类场所区域27处,检查各类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药品21种,共发现3个经营场所有违规宣传行为,银杏苦荞醋等违规产品5种,包括普通食品标签说明书中标注有降血脂、治疗高血压功效等涉嫌夸大宣传、产品包装内无说明书、现场不能提供全部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书等问题。
    在榆林市督导组检查药店、盲人按摩、美容美体机构等5家、暗访4家,发现虚假、夸大宣传,药店相关产品索证不全,盲人按摩无备案许可证,美容美体机构含中医、祛痣、去纹身等非法行医行为等问题,并当场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交由当地监督部门立案查处。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显示,安康市、榆林市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部分区域内还应进一步加强协作,扎实工作,持续推进专项工作向纵深开展,发挥大案要案震慑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和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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