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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圆满完成全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督导工作

时间: 2019-04-15 |来源: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宣传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18〕274号)和《关于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陕卫中医函〔2019〕57号)精神,我中心积极安排部署,中心领导亲自带队,分三个督导组,于3月11日至4月4日,对陕南、陕北和关中地区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在听取了各地关于整治中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整体进展及具体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情况、工作专门部署情况及部分案件查处情况等有关资料后,在每个市随机选取了一区一县,每区县抽查了3-4家中医养生保健、美容养生、盲人按摩和大药房(内设中医诊所)等机构进行督查。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均按要求制定或转发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多数监督机构能够及时对辖区内开展中医药健康保健服务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其中汉中市、商洛市、安康市汉滨区、延安市宝塔区、渭南市渭滨区等监督机构,与多部门协作,对辖区内中医养生保健市场进行了联合排查。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及美篇,对外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过程及查处的违法行为全过程。

    但在抽查过程中,督导组仍发现一些问题:“中医养生保健”的机构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比如使用针刺、牵引、扳法、等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法规规定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的非医疗机构,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违规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宣传治疗作用;违规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器械等。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中医保健市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构建短期与长期、专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切实维护好人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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