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心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要求,6月9日上午,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对新法的学习讨论,全体岗人员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首先对5月26日《老年健康报》头条“我国首部卫生健康基本法6月1日起实施”进行了领学,对公益性原则、强基层方针、人民健康优先、大健康理念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会上同时对法制出版社《健康促进法释义》第八章第九十四条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条款释义进行了深入讨论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健康促进法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健康监督机构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监督机构验明正身,法律责任部分对非法行医、科室承包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范围及处罚明确了标准。
会上,对常用文书制作、《政府工作报告》公共卫生部分、《习近平在第73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致辞》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同时邀请信息科相关人员对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操作流程详细讲解。(供稿:高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