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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赴榆林、延安两市督导检查医疗美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专项工作

时间: 2020-08-21 |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开展,落实“十三五”规划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指标按时完成情况,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陕卫办监督发〔2020〕27号)、省监督中心《关于开展全省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陕卫监中心发〔2020〕53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度监督覆盖率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监中心发〔2020〕29号)要求,8月18日至20日省监督中心副主任王彬一行3人对榆林、延安两市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方式,重点对榆林市第二医院、榆林塞北美立方整形医院、延安市人民医院、延安嘉禾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等4家美容医疗机构的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医疗美容项目备案、急救药品、麻醉药品及医疗用毒性药品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实,并详细了解美容项目开展情况、医疗质量管理、投诉管理情况,对是否存在虚假广告行为、是否规范采购美容药品和器械进行了排查。
    同时,为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指标任务,重点查看两市1-7月完成率较低的区县,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剖析原因。
    督导过程中,及时对各美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给予指导,强化了美容医疗机构规范执业的意识,使美容医疗机构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供稿  牟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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