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262号)和《监督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卫监综函〔2020〕27号)要求,我省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工作已圆满完成。
按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求,我省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分别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检查范围和数量、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以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在今年4-11月以来,对辖区内城市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城市其他水厂、农村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百吨以上水厂、二次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的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培训、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水源卫生防护、是否纳入卫生监督协管、二次供水储水设备的清洗消毒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水质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各地市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统计数据表明,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案件数和罚款金额均较前一年度有大幅度提升;“十三五”主要指标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乡镇覆盖率已达100%。
下一步,我省将针对今年双随机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追根溯源,继续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力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供稿:张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