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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中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指标

时间: 2020-12-04 |来源:


    为切实保证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达标,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下发《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度监督覆盖率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监中心发〔2020〕29号)、《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关于下发全省2020年上半年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统计结果的函》(陕卫监中心函〔2020〕71号)、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关于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督导的通知》(陕卫监中心函〔2020〕148号)等多个督导文件,并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监督培训会上重点强调监督覆盖率的重要性。11月初由杨盈周主任、乔福星书记带队对部分区县开展督导工作,督促相关区县加快步伐,把握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充分体现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该项工作的重视。

    经过全省各市和区县近半年的共同努力,截止11月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应监督31408户,实监督30200户,监督覆盖率为96.15%。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应监督3600户,实监督3458户,监督覆盖率96.21%,提前完成“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中所涉及的医疗卫生监督覆盖率指标(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每年不低于95%)。

    在“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提前高质量完成监督覆盖率任务,一方面可通过对“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医疗机构底数进行摸排,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对医疗机构建档和监督检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另一方面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充分掌握全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能力,在规划全省医疗卫生工作发展方向上更加切合实际,为今后监督工作的前进打下坚实的基础。(供稿: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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