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近日在济南市召开了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会上,各省交流了“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2021年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好、执行好是政治要求,我们必须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信用监管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应用。
会议强调,国家卫健委在全国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推动在监督执法领域构建“信用+综合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各省份要积极探索,及时总结试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将辖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责任人信息推送同级信用平台,进一步运用数据技术提升监管效能。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接行业内外,加强与发改、公安、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做到数据及时共享。要强化结果运用,依据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信用情况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国家卫键委相关司(局)、国家卫健委监督中心,17个省、自治区卫键委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综合监管科 任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