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为加强与人体健康相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及监管工作,更好的使用“陕西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6月15日,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组织人员参加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培训就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要点、有关疑问进行了解答。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认识到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健康、社会安定、国家利益的重要保障。严格管理实验样本、实验动物、实验活动废弃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是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抓好国家生物安全其他领域工作的支撑和保障。这项工作事关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也事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
我中心将继续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做好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卫生健康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