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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取消备案前公示程序

时间: 2024-03-15 |来源: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新要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我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系统日前再次进行了升级更新,取消了备案前公示环节,同时接入食品安全标准分类系统,大幅提升了食品企业备案时效性和便利性。

今年2月份,国家卫健委对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做出了新部署,废止了原来备案前公示的相关要求。我省积极响应,近期对备案系统进行了更新升级,升级后提交备案申请的企业标准,将不再进行5天公示,企业标准备案整体时间将进一步缩短。

与此同时,针对食品企业备案时食品安全标准产品分类填写错误率较高、不易掌握的问题,此次升级备案系统接入了《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5个常用通用标准食品分类系统,备案时,企业无需手动输入对应分类,只需在复选框查找选择即可,填报便利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

继在全国率先实现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全程网办,1月份完成和省政务网平台对接实现一网办理后,此次更新升级,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标准备案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提升了办事效能。后续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供稿人:常心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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