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新闻信息
  4. 通知公告
  5. 详情

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监中心发〔2020〕38号)

时间: 2020-05-18 |来源: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监督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262号)文件精神和《监督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卫监综函〔2020〕27号)要求,我中心结合本省实际,组织制定了《陕西省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20年5月8日


陕西省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结合、创新卫生监督监管方式,现就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检查对象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依规上报随机抽查事项及检查结果。
    坚持协同推进原则。将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与疫情防控、日常监督及其他专项工作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过程可追溯。
    坚持联合监管原则。针对同一抽查对象存在不同监管内容和专业的情况,合理整合,探索推进跨专业联合随机抽查。提升监管效能。
    二、随机监督抽查底档建设
    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抽查对象库的建设和动态维护,对被监督单位底档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检查对象信息的准确性、唯一性。严格任务关闭程序,对符合关闭条件的被抽查对象,建立关闭单位清单,不得擅自扩大关闭范围。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结合实际工作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在系统及时调整设置,做好检查人员库建设。国家随机抽查任务清单各级监督机构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任务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调整比例原则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
    三、随机监督抽查事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五)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六)巩固落实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随机监督抽查实施 
   (一)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0年4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抽检任务接收与下发。
    第二阶段(2020年5月至11月):按要求开展监督随机抽检任务;并于2020年7月3日前和11月15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第三阶段(2019年11月):完成随机抽查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由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汇总全省双随机抽查结果、完成全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于11月25日上报委综合监督局。
   (二)注意事项
    1、对于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行为,提出监督意见,并对落实整改情况做好复查工作;涉嫌违法的,应立案查处;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及时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涉嫌犯罪的,依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做好抽查结果的信息录入及报送工作,检查人员要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到信息系统,鼓励通过手持移动设备等进行实时录入。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抽查结果信息应当按要求及时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抽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进行归纳总结,做好归档工作,实现双随机抽查全程可追溯。
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对随机抽查任务进行动态监测,根据信息报告系统数据,对各市区任务整体推进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实时追踪,并采取通报、督办等措施,确保全省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把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新型监管模式的具体举措,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省监督中心工作掌握各地抽查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将全省抽查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财物,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现象。
   (三)提高执法能力。
    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把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员培训,注重监管实效,提高执法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