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4号)及《陕西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要求,陕西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系统(以下简称“我省平台”)已完成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对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存标准的公开:在2024年11月11日前已在我省平台完成备案,且备案标准首页不显示有效期的企业标准,将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公开;在此日期前已完成备案,且有效期显示为三年的食品企业标准仍通过我省平台公开,标准变更或延续后,将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公开。
二、新标准的公开:2024年11月11日以后需要公开的食品企业标准,标准中制定有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指标的,仍需在我省平台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由省平台统一上传数据,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开;食品企业标准中没有严于指标的,企业可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三、按照国家文件及平台对接要求,2024年11月11日之后我省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取消首页备案二维码、备案号、备案日期等加注标记,上传标准的后续管理遵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规定。
四、目前,我省平台跳转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后,需要在搜索栏检索方能查看标准。
特此公告。
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24年11月13日